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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 【SIS军版首发】讨论朝鲜战争中的虐俘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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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其他网友的话:
根据《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:
第二十六条
每日基本口粮在量、质与种类上应足够保持战俘之健康及防止体重减轻或营养不足。战俘所习惯之饮食亦应顾及。
拘留国应为作工之战俘供给因其从事之劳动所需之额外口粮。
对战俘应供给以充足之饮水。吸烟应被准许。
战俘应尽量参与其膳食之准备,彼等得为此目的在厨房工作。此外,并应给予战俘以自行烹调其自有的额外食品之工具。
为供战俘用膳,应备适当之场所。
饮食上的集体处罚措施应予禁止。
显然,对战俘的合理待遇并不是什么志愿军的标准,而是保持战俘之健康及防止体重减轻或营养不足,战俘所习惯之饮食亦应顾及。中朝方面毫无疑问都违反了自己遵守日内瓦公约对待战俘的承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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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不言自明,作为交战方应该遵守国际公约.当然中国当时不是日内瓦公约签字国,但是违反了中国做出的按照日内瓦公约对待战俘的承诺;
另外朝鲜战争中国本来有入联合国的期望,可惜一系列事件造成了外交失败,直到70年代才进入联合国

[ 本帖最后由 knightxu 于 2008-6-27 14:22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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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上的要分清楚,一个是还在战场,有交战行为,虐杀战俘还有借口可以找
另一个是在战俘营,里面的战俘已经在我方军事监管下了,并战俘身份已经确认登记是有上级部门管理的
"虐待战俘嘛,这是难免的"说起来容易,真的你或我做了军人希望这样吗?就是现在美军的"虐俘"事件美国军方直接依照国际公约不把俘虏划分为战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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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huayishang 于 2008-6-27 14:29 发表

你的结论下得未免仓促。
中方领导人还不能顿顿红烧肉,美军战俘却能喝到牛奶,简直比日内瓦还日内瓦。
倒是美军胁迫中方战俘人体刺青,才真正恶毒。
一、二次大战期间,国际红十字会负起协助战俘及战俘家属的工作。交战双方(至少英美德间)允许国际红十字会探视战俘营、交换战俘名单、寄送包裹。朝鲜战争期间,中朝方不许红十字会视察战俘营,直到最后几个月才有限度开放。

主流西方记者(即使是中立国如瑞典、瑞士)在朝鲜战争期间没有到过战俘营深入采访。所谓战俘的各项宽待措施与活动,都是由Wilfred Burchett 和 Alan Winnington 这两名记者报导的,前者是澳洲人,法国共党报纸Ce Soir记者,后者是英国人,英国共党报纸“每日工人报”记者。他们可以自由进出战俘营,报导及照片都是他们发出。联军战俘后来指控他们协助中朝方讯问,完全没有报导战俘营内缺衣少食没有医疗的情况,许多他们拍的照片都是一旁有士兵拿枪指着时拍下;前者更报导宣称战俘营就像个“奢侈的休闲胜地”而声名大噪。他后来在70年代在澳洲控告有人毁谤他叛国,被告找来多名战俘作证,其中一名澳洲战俘差点没当庭把他勒死。

真正研究战俘问题的学者都会把美国战俘40%的死亡率拿来跟美国战俘在德军手中的死亡率(<2%),以及日本人手中的死亡率(>37%)来比较。虽然有许多要算在朝鲜人头上,但死亡率还是不算少。

死亡率高不是单纯营养不良可以解释的问题,平均瘦21磅是饿不死人的,主要还是伤病没有医疗、营养不良、还有卫生的问题一起构成的,特别是第一年里,连被俘的联军军医都不让对战俘進行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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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引用其他网友的话,

关于美军胁迫中方战俘人体刺青一事,可以请中方战俘对霉菌虐俘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嘛,连最近美籍华人在美国都代表20亿华人对CNN辱华提出1亿美金赔偿的民事诉讼了哈哈

[ 本帖最后由 knightxu 于 2008-6-27 14:45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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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huayishang 于 2008-6-27 14:57 发表

那你就是承认霉菌的虐俘行为喽?
我又不是美国政府美国军方,我承不承认霉菌的虐俘行为有用吗?您老一棍子敲过来如果我承认了就成了美国资本家的走狗了.作为爱国青年,我肯定说有霉菌的虐俘行为,要美帝赔偿最好;作为研究这个问题的学术讨论,对不起,我没有找相关的资料或我有二手资料不是原始的资料拿出来没意义
中国政府,志愿兵老兵要美国政府美国军方承认霉菌的虐俘行为才是正理, 可以提起国际诉讼或跟在日本一样在美国提起民事诉讼嘛

[ 本帖最后由 knightxu 于 2008-6-27 15:27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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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看到的被刺青是记实文学上的吧?
这种文章只是看看而已,不能做为学术研究的依据,只能做为参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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